我国应每年对同一校园在同一时间段进行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,筛查频率不少于每学年一次。刚刚,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引荐性卫生行业规范《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》。据悉,该规范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。
为规范化展开儿童青少年近视屈光不正筛查作业,促进近视等屈光不正的群体性防控,进步我国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,国家卫生健康委托付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、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讨所、上海交通大学隶属第一人民医院等有关单位,在屡次寻求相关单位及各领域专家定见和主张的基础上,研讨拟定了《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》。
“屈光不正筛查是指使用视力查看、非睫状肌麻木状态下屈光检测等快速、简洁的办法,将人群中可能有屈光不正的人同没有屈光不正的人区别开来。”该规范规则了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的基本要求、筛查办法、转诊主张及筛查后的要求。其间提出,每年对同一校园在同一时间段进行筛查,筛查频率不少于每学年一次。有条件的区域可增加筛查频率。
屈光不正筛查的筛查办法包含五个部分,分别为裸眼远视力查看、戴镜远视力查看、屈光检测、首要眼病的辨认、筛查成果的记载。该规范对每一项筛查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则,比方查看时,筛查人员提示受检者不得眯眼、偷看、揉眼、斜视、身体前倾,或承受别人提示;对日常配戴结构眼镜或角膜触摸镜(包含硬镜和软镜)的受检者,还应查看戴镜远视力,查看对夜间配戴角膜塑形镜者所查得的视力记为戴镜视力等。
筛查过程中,筛查人员应一起活跃辨认中小学生远视、散光和其他眼部疾病,并及时转诊到具有有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复诊。一起,筛查人员应及时将筛查成果记载于《屈光不正筛查成果记载表》。
规范还特别强调,屈光不正的筛查成果不具有确诊含义,需到具有有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查看以确诊。此外,还分别给出了以裸眼远视力、戴镜远视力、非睫状肌麻木状态下验光进行筛查后的转诊主张。
此外,该规范要求及时将查看成果反馈给一切受检学生及家长,并依照要求给出转诊主张。此外,筛查人员应收拾、保存相关材料,树立和更新学生视力健康档案;有条件区域宜树立电子健康档案。
来历:北京日报客户端 | 记者 刘欢 修改:蔡文清
流程修改:郭丹